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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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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2235什么是编号?

离婚呀

你好!我有一朋友,她与老公结婚后已生育一男孩,现已10岁。

老公在2008年外出打工,并与邻村的一女孩好上同居,至今未归,对家庭不承担责任,连个电话也没有,女方这些年和小孩都生活在外婆家里(2012正月小孩伯父把小孩带去老公那里)。

在2011年绝望的女方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又生育了一男孩,现在女方要求离婚,可无法联系到男方,该怎么办呢。

咨询者:fa332278贵州
[咨询时间:2012-03-0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宏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
积分:414
]
回答时间:2012-03-03 17:55
刘宏胜
一、你朋友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找不到男方没有问题。送达方式多种,比如直接送达,或是邮寄送达,或是公告送达。
二、刘律师不幸的告诉你的朋友,你朋友现在已涉嫌构成重婚罪了,尽量与男方协商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即使不涉嫌构成重婚罪,也已具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样的法定情形,对方可以据此索取精神损害赔偿。
三、在索取精神赔偿时,有一个条件就是,男方需是无过错方,。根据你所述案情,男方可能也存在类似情况,故男方无权要求精神索赔。
四、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免费电话咨询,刘宏胜律师办公电话:0371-55802985,手机:15237105198,刘律师将为全国各地的朋友提供专业、优质的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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