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齐齐哈尔市区某军工企业退休工人,原来住在企业分的房改房中(已经付完全款,产权归个人了),取暖费不收,由企业付担,但三年前我将房子卖了,去外省居住,可是企业也不给我发取暖费补助。
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要打官司,该去齐齐哈尔的法院还是哈尔滨的法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