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在2010年11月收到一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补缴2009工资薪金及其他各项所得:****.多元),是单位给我缴纳的,但事实上2009年本人并没有得到这笔钱,请问律师:单位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我要怎样维权,请律师指正。万分感谢!
一位企业在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