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由于父亲生意失败, 将农村的宅基地房屋抵押给债权人,打了9万的欠条, 如今我想把房屋要回来, 答应还债权人16万, 但是债权人不同意, 由于时间太长, 对方要求按银行利息来算, 这样总数目远远高于16万, 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我还能要回我农村的宅基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