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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派出所举报私开滥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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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9557什么是编号?

向派出所举报私开滥挖现象

我实名向派出所举报有人私开滥挖,这算是实名举报吗?

私开滥挖目前构成什么犯罪行为?

派出所从接到举报材料后多长时间立案,他应该通知我吗?

咨询者:fa329537山西
[咨询时间:2012-02-2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闫国田律师
[地区:山西-大同市
手机:15110712198
积分:2245
]
回答时间:2012-02-24 20:49
闫国田
算是实名举报。
私开滥挖涉嫌非法采矿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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