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公司有两家工厂,一家是在深圳宝安区,一家是在深圳福永镇,两厂相距20公里左右。
现公司收缩规模,打算将宝安区的工厂合并到福永镇工厂一起。
在宝安区的工厂是老工厂,有部分员工已工作十三年以上了,早已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因家庭原因不想随老厂搬迁,请问大律师,这种情况下,公司对这些老员工有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