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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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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9176什么是编号?

劳动关系解除

我是原国营企业一名副总经理,2004年公司破产重组后,让我负责公司的破产工作,是公司的法人代表,重组企业是原来的公司法人出资购买了原国营公司,我一直在破产办,重组企业发我工资,现在破产工作基本结束,重组的企业提出让我回去上班,但是没有给我明确什么岗位,现在要给我解除劳动关系,我还有股份在重组企业,我应当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fa329073江苏
[咨询时间:2012-02-2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2-23 11:19
路光亮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23 11:34
吴君瑜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享有股份的权利仍可主张。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8
]
回答时间:2012-02-23 11:46
刘建平
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的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2-24 10:53
梁斌
依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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