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国营企业一名副总经理,2004年公司破产重组后,让我负责公司的破产工作,是公司的法人代表,重组企业是原来的公司法人出资购买了原国营公司,我一直在破产办,重组企业发我工资,现在破产工作基本结束,重组的企业提出让我回去上班,但是没有给我明确什么岗位,现在要给我解除劳动关系,我还有股份在重组企业,我应当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