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马上买了3年了,是朋友帮买的,当时也没说要10000的房号费,当时是他叔叔的熟人留给他的房子,他不要所以叫我买,如今他叔叔被免职,昨天他却说应为那套房子别人帮忙留的,包括请客吃放的在内,要拿13000元,由于房子是我买,他没享受,但房号费他已经出了,我有必要出这笔钱吗,重要的是买房时他没告诉我有房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