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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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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8647什么是编号?

债务咨询

你好,尊敬的律师。你好,尊敬的律师我父母很早离异,我父亲于2009年8月病逝,留下房产一处,还有大笔债务。

20098月年我被一名债主起诉,我被判赔偿,因数额巨大,在执行厅我将房产卖于他人,将此债主债务清偿,未剩资产。

2012年另一名债主持我父亲2007的欠条将我诉至法庭,请问我用偿还债务吗?

补充说明:
09年当时我在读书,无偿还能力,将遗产的那处房产卖于他人,将钱全给债主了,现又有债主起诉让我还债,欠条落款07年,我该还吗
咨询者:bi029997山东
[咨询时间:2012-02-2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广强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853185736
积分:1095
]
回答时间:2012-02-22 11:15
刘广强
你应当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对于超出部分,你可以拒绝承担。如果需要可以电话联系13853185736、0531-81776583刘律师,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济南市泺源大街68号玉泉森信B座12层。

回答

1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2-02-22 10:36
李春珍
此房产应先还债,但如债务已过时效,不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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