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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借钱一次性付清购房,婚后还款。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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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799什么是编号?

婚前借钱一次性付清购房,婚后还款。产权归属?

我丈夫婚前其父母出资一次性付清房款给他购房一套,房产证是我丈夫一人的名字。

在婚前,他只还了10%的房款给他父母。在婚前,他只还了10%的房款给他父母余下90%的房款于婚后还清。

借款和还款时无任何借据和收条。借款和还款时无任何借据和收条在无近一步公证的情况下,这套房子算我丈夫的婚前财产,是吗?

咨询者:fa119118广东
[咨询时间:20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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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4-15 13:06
田晓峰
从你陈述的案情来看,房产是你丈夫婚前个人财产。
吕淮波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705696891
积分:361
]
回答时间:2010-04-15 13:25
吕淮波
此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后的还款只不过是用夫妻双方的共有的收入归还了男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罢了,对房产权的归属不构成影响。应该说这是对女方不公不利的,建议女方要求男方对房产的归属作出约定。
王俊晓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298167737
积分:226
]
回答时间:2010-04-15 14:13
王俊晓
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你需要举出证据证明你们婚后还钱的事实
孙金栋律师
[地区:河南-安阳市
手机:13253015808
积分:531
]
回答时间:2010-04-15 17:36
孙金栋
是你丈夫的婚前财产,房屋产权属于你丈夫。但是,你却对你丈夫享有债权,而且如果该房屋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属于那么夫妻共同财产。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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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4-15 21:55
魏国鹏
他的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给谁的,应该视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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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4-16 08:55
杨汉卿
根据物权法规定,此房屋应当为婚前个人财产。但从婚后还款情况看又似夫妻共同财产。这类财产归属在实践中存在争议。有的法院认为是婚前个人财产,有的法院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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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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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4-19 09:18
要看是他婚后是一个人偿还的的还是跟你一起共同偿还的房款。如果是你们两共同还的债务,理应为共同财产。可来电提供进一步的详细情况方便律师给予建议。
律师于 2010-04-19 09:1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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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4-26 00:43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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