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大夫在患者左锁骨下做肌间海绵状血管瘤切除时,将与瘤体无关联的左臂丛神经后束切断,手术大夫完全知道后果的严重性,本应立即采取措施将切断的神经接上,事实上也有能力这样做,可是手术大夫反其道而行之,编造虚假病情,使用威胁诱骗手段,使家属再次在手术知情选择同意书上签字画押。
而后将神经切断的后果的全部责任推卸给家属,以上所述如果全部属实,医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