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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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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772什么是编号?

关于养老保险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1993年35岁的时候应聘到当地一公安分局从事驾驶员工作。

这一干就是18年,现在已经52岁。这一干就是18年,现在已经52岁用人单位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金。

现在由于年龄超大社保局鞍规定不能缴纳保险金,而用人单位也是以此为借口不予办理。

请问他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咨询者:wzpw007浙江
[咨询时间:2010-04-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4-14 07:02
李红伟
向劳动监察部门或人事监察部分举报,投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14 15:12
魏国鹏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4-14 17:56
杨汉卿
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安局为其补交社会保险或要求公安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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