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签了协议,处分该房麻烦些;2、母亲的房屋您可以继承一部分。
您好,诚心需要请教:关于房产问题
我母亲已逝,生前房产证是我姥爷的名字(当时由于政策的原因,用的他的名字,而且我姥爷家也资助了很多),生病时候我姥爷过户给我(可以说是赠予吧),现在我父亲找了后老伴(和我的关系不好,双方没有抚养义务关系,我以成人),现在我父亲和她一起住那个房子,现在我要是想处置那套房子,我有权利吗,或者等我父亲百年之后,我可以收回房产吗?谢谢。
注:在我父亲和那个后老伴结婚之时,由于那个后老伴品德的问题,我不同意,因此和我父亲吵架,差点为明确财产打官司,因此和我父亲协议(此房产属于我和我父亲共同所有,与其他人无关,若打算处置这套房产,必须双方商量同意,当时我考虑毕竟是我父亲居住,就和他签订了,但是如今还是因为那个后老伴问题,使我和我父亲的关系越发不和,处置这套房产我已经没有办法,当然处置后,作为儿女我会尽到后续的责任(比如和我同住,等等,其实目的就是想让父亲脱离这个后老伴,换一个品德相对好一点,能够体贴照顾她的人,现在纯粹是我父亲在照顾她,那个女人好吃懒做,反正·····)
2.同时还有个问题,母亲逝世后还有一个平房的房产,名字为我母亲的,(姥姥姥爷健在)一直没有改动户权,像我家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