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房屋管理费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96018什么是编号?

房屋管理费

我们小区这边的物业管理处去年11月底就通知了许多业主领取新房钥,并且预收三个月的管理费。

但是不少业主都没有去领取,过了三个月后,现在去领取有被告知要收取去年12月起的管理费,说已经通知过我们了,只是我们自己没有去领取,这是我们业主自身的问题,这合适吗。

咨询者:hmilywei...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2-14 11:20
魏国鹏
没有实际领取钥匙视为没有使用该房屋,物业收取全部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2-02-14 12:35
邹兵
要看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15 13:41
吴君瑜
一般物业管理公司从业主入伙之日起收物业管理费 ,因业主自身原因没有入伙的,可以收取相关物业管理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