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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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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586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屋拆迁纠纷

我家在崇文区,平房拆迁,平房是公租房,房本是奶奶的名字,因奶奶已经过世,拆迁办要求房本必须过户到子女身上,我们也按要求做了。

户口在拆迁地的家人都得到了补偿,但是有一家因户口不在拆迁地,现在又向拆迁办要补偿,请问户口不在的那家是否有权要补偿,如果有权,我们应该怎么分配?因为事情紧急,请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咨询者:fa118685北京
[咨询时间:2010-04-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4-07 13:14
程向云
您好,应该是奶奶的继承人协商确定使用权人,开发商根据使用权人的人口等情况给予补偿。事后增加人口的不影响补偿总数额。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07 16:17
魏国鹏
拆迁是针对你奶奶的房屋进行,你奶奶的遗产应该由所有继承人继承,即使户口不在此处,也有权继承,应该平均分配所有拆迁补偿款。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占华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439159081
积分:1269
]
回答时间:2010-04-07 17:13
王占华
户口不在的当然也能得到补偿。因为拆迁的是你奶奶的承租房,按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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