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崇文区,平房拆迁,平房是公租房,房本是奶奶的名字,因奶奶已经过世,拆迁办要求房本必须过户到子女身上,我们也按要求做了。
户口在拆迁地的家人都得到了补偿,但是有一家因户口不在拆迁地,现在又向拆迁办要补偿,请问户口不在的那家是否有权要补偿,如果有权,我们应该怎么分配?因为事情紧急,请专家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