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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协议书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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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538什么是编号?

这种协议书是否有效

协 议 书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由乙方承包甲方的位于---------------------------------的————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至界限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鉴于乙方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交《关于交回承包土地的申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交还土地的规定,甲方同意交回上述原承包土地。

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自愿将上述承包土地及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该土地的承包合同书一并交回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现行补偿标准对上述承包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予以补偿。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保证不再向甲方要求承包土地。

甲方比照《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失地失海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规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将自愿交回土地的原承包人纳入社保体系安置。

如国家征收改交回的承包土地时,甲方同意将该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全额纳入开发区失地失海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账户,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统筹。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再因交回土地、土地征用等原因向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主张安置和补偿等任何权利。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咨询者:fa118577辽宁
[咨询时间:201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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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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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06 10:20
魏国鹏
“如国家征收改交回的承包土地时,甲方同意将该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全额纳入开发区失地失海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账户,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统筹。”这一条款不合理,在遇到国家征地补偿时,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应该属于乙方个人所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宋铁军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704098865
积分:3016
]
回答时间:2010-04-07 19:48
宋铁军
该协议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我国目前的征地补偿规定来看,主要还是以各地方的地方政府规章、政策以及文件为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该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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