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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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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403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46岁女性在2010年10月的车祸中左胫腓骨骨折,卧病4月后行走疼痛,后服用止痛药,后查出左髋骨受伤,至今无法正常行走,请问这能评定为几级伤残?医院是否要付部分责任?

咨询者:fa323388浙江
[咨询时间:2012-02-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英律师
[地区:浙江-嘉兴市
手机:13732570195
积分:725
]
回答时间:2012-02-07 21:55
陈英
伤残等级由司法鉴定来确定。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2-02-08 05:36
吴健弘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2-02-08 16:00
邴朝祥
你好,至少十级,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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