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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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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366什么是编号?

这样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吗?

我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由天刚刚黑,没有及早发现前面5人并排在非机动车道行走.我在6米发现前面情况,在3米左右反应刹车。

不过还是撞上其中一人,她摔倒,自己也在摔倒。

我立即起来上前,一边给她粗略检查一边询问被撞的女孩(当时她昏迷)。于是我马上打了120急救.在我打完120急救电话后,那女孩坐了起来,我和她说你先别动,等救护车。她说叫我别跑了,说完就站起来和一起的几位站到路边。

到医院后,ct和放射后,医生说头部外伤最好缝针。还有一个地方就是

脚掌的舟状骨的地方有一米粒大小的骨折。医生说先住院几天再说。

我说报案,她家的妈妈说不会为难我的,不报。后来她家的亲戚朋友过来后商量好久,又要求报案。那时候很晚了11点左右,交警叫我们双方第二天去交警队带好身份证明。

她家里的都说叫我放心,他们不会为难我,反正伤的也不严重,到时候住院2天让她去读书。我相信他们说的。

第二天交警队,问我事发情况,我就是说我骑车后面撞上(我不想把事情弄僵,相信她家之前说的)再说明也没说(本身我觉得撞了人也不对了)。责任鉴定书是全责。

下午去我去医院看那女孩,她家的人叫了个医生(他们认识的),看了那骨折的片子和头上的伤说;没什么关系,如果走路觉得痛就最好先着拐杖,可以去读书了。

现在她家里的人说要让她女儿在医院等伤好了再说。我说伤好了的标准是什么?他们就吼了一大堆蛮横的话。其实我只是想问下他们的想法,因为到现在我都朋友那借的钱在付医药费。在交警队的时候,我也说了医疗费用我出,在之后如果要什么补偿大家商量下。

问题现在他们家的态度和没有签订责任鉴定书前反差很大。

我也不知道他们具体想法(沟通不来,我一说话,他们就说先住在医院里再说,叫我无论如何也要借钱去。再就开始吼人了。

就刚才又有电话打来说几天花了2000多 第一天连手术放射 ct的费用也就1600

我昨天下午刚刚去看过 都很好,几天一下子有多了这么多,我很怀疑

补充说明:
是今天一下子就这么多了 比第一天还多一千多
问题就是挂消炎类的药物 刚刚打电话说叫我去问主治医师,那医生开始就说住个一星期在看看
现在我借钱都不知道哪借去
他们自己都知道 也和我说了 没什么大碍的 现在又这样 那个反差很大
我都想抢劫或死了算了 活着太累
咨询者:kuqiliou...浙江
[咨询时间:2010-03-2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3-29 20:42
张宏图
你不要恢心,人生要遇着的挫折多着呢,够你死上百回的了。首先你的态度 是积极诚恳的,其次该事按交通事故来处理,她必要的医疗费是要承担的,至于她人为扩在的医疗费是不需要承担的。你可以不再交医疗费用,如果她们不服,由她们提起诉讼好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们的事。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29 19:48
魏国鹏
对于对方支付的医疗费,要以下列规定的为标准,超过的部分,你没有义务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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