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以交管部门事故认定为准
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两辆机动车与我行驶方向相同的情况下从后超过我的电动车右转弯拐入一旁的小区,前面的机动车突然刹车导致第二辆机动车急刹车横在非机动车道上,由于我与第二辆车距离较近,刹车不急电动车前矿撞到第二辆车的右后方导致他车保险杠上边划了几个道子。
为什么司机说追尾后边的车付全策?他突然转弯我已经减速了只是因为他突然刹车距离也太近才撞上的。
应该我付全责么?还有事后对方私自把车从原地挪动到了路边而且司机把车辆交予他人处理离开,对方称车辆是自家的和司机是一家要求我赔偿。
而后交警来了说毕竟刮了对方的车需要赔偿。而后交警来了说毕竟刮了对方的车需要赔偿我很不解司机不在场情况下对方的代理人不是在场人员有权利要求我赔偿么?只是说追尾后面的车全责。
交警也只调节赔偿数目。交警也只调节赔偿数目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