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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先咨询下?我这种情况需要请律师吗?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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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2830什么是编号?

想先咨询下?我这种情况需要请律师吗?上海!

我2010/3/15入职,合同两年!到2012/3/15结束!2011/9/23生的孩子!

今天收到公司的函!不续签合同!通知我最后工作日为2012/3/14!

我产后一直产后精神萎缩!病假在家!

也应该还在哺乳期内!

我想请问,公司如果不续签合同的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

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我也同意的话,我能不能要求公司对我金钱赔偿,例如赔偿我几个月工资?

咨询者:fa322058上海
[咨询时间:2012-02-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2-03 08:53
邹高飞
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在哺乳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2-02-03 09:21
韦渊卿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有权利,但是公司要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有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本人上海本地律师,咨询免费。
肖蓉花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818960906
积分:220
]
回答时间:2012-02-05 21:08
肖蓉花
公司可以不和你续签合同,但是应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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