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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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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1970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咨询

我开公交车 正常开车途中 车玻璃突然碎了 砸到了车内乘客 我单位让我个人赔偿受伤乘客 我想问一下这合理吗。

补充说明:
现在 公司说 公司有规定 对于车内发生的事故都应由司机个人 赔偿。 如果我不赔偿 那公司就会给我算作是责任事故 然后追究我的工作方面的责任 有可能会开除、扣工资或者其他的处罚,如果公司承担并解决了这起事故 之后又来跟我算账 我该怎么办呀
咨询者:fa321136天津
[咨询时间:2012-01-31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周奕凯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3312023837
积分:1833
]
回答时间:2012-01-31 13:57
周奕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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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黎飞仙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
积分:246
]
回答时间:2012-01-31 11:00
黎飞仙
应当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闫国田律师
[地区:山西-大同市
手机:15110712198
积分:2245
]
回答时间:2012-01-31 11:23
闫国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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