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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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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056什么是编号?

房屋纠纷问题!

法邦律师您好:

我有一处房产 面积65㎡,于2009年欲出售,在年底12月份出售给张先生,但是因为我的房产证没办下来,当时不能交易,所以张先生给我一千元订金(我俩有个协议,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我搞清楚了)。

2010年年后,房产证下来我及时通知了张先生办理交易手续。

他却一再推脱没时间,(拖了我一个月了)后来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张先生的妻子说购房款借出去了,让我能卖就先卖吧。

我想咨询下他给我的订金我是否应与返还,是否有法律依据!还有如果按我俩签订的协议,申请违约方双倍赔付有法律依据没有!?

咨询者:fa117515吉林
[咨询时间:2010-03-22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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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22 12:10
魏国鹏
你没有违约的行为,不需双倍返还对方的定金;由于你一再催促买方办理交易手续,买方拒绝办理属于违约行为在先,他无权要求你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上述规定,你无需退还其定金。买方要求你双倍赔付也没有法律依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滕月辉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3752274821
积分:433
]
回答时间:2010-03-22 12:35
滕月辉
你没有违约的行为,不需返还对方的定金。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22 14:24
根据所描述的情况,你并没有违约的行为,那么你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由龙运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3500803692
积分:1003
]
回答时间:2010-03-22 14:29
由龙运
既然你已经清楚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你们没能签订买卖协议,你当然要退还对方的订金,但你如果因此而受到损失,可以向对方要求缔约过错的损失赔偿.
于云波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3578741979
积分:400
]
回答时间:2010-03-22 17:06
于云波
依据合同签订时候的违约责任条款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实际损失大小主张。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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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22 19:53
仲玉华
你好!你不用返还他定金,因为你没有违约.是他违约.你可以依约或按他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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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24 10:12
张宏图
张先生违约,订金可不返还,该订金是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是不能要求双倍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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