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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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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0371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我的租房合同是三年,今年的租金是1月31日合同到期,合同约定第二年的租金是随行就市,房东涨价需要提前2个月通知,租金要提前一个月交纳。

房东提前两个月电话联系口头约定了租金涨幅,同时电话说明会延后收取房租,1月18号房东来收取房租时又对口头约定的租金涨幅进行了反悔,我们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没有收取房租(我的银行帐户能证实,在约定的租金收取期限,我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房租),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才对我比较有利,我有没有违约的行为。

咨询者:fa319576四川
[咨询时间:20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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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2-01-25 16:57
严亨春
随行就市是个约定不明,根据双方协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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