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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失业金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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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8611什么是编号?

关于领取失业金时间的规定

本人于2011.6.30与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随后提交了申领取失业金的申请单,在2011.10月份时审批完成,2011.11月份一次性把失业金(共计9月份的失业金)打到我的账户。

请问这个失业的9个月时间是如何计算的?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9个月?另外我是外地户口,在北京是不是不允许以个人的名义缴纳保险?

补充说明:
我是外地户口,也可以在北京以个人名义缴纳五险吗?
咨询者:fa317757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1-13 14:57
魏国鹏
从你离职之日起应该支付你失业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1-13 15:41
赵江涛
您好:
允许以个人的名义缴纳保险。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葛磊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000601
积分:723
]
回答时间:2012-01-13 16:59
葛磊
从你离职之日开始计算失业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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