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所有权转移要办理过户登记,你的亲戚是没有取得产权的,你的房子不卖了是可以的,但你们要承担违约责任 。
八几年的时候,我家有处平房,土地证是我父亲名字(没有产权证),由于工作原因,居家迁至外地,这处房子就由亲戚住着,亲戚想买下来,我母亲同意了,收了2000块钱房钱,但我父亲不同意卖,但又宁不过我母亲,最后就由亲戚住着!什么手续都没出,土地使用证的名字还是我父亲的,没变更。
去年房子拆迁,增加面积后分到了两处回迁房,增加面积钱是我家出的。
两处房子还是我父亲的名字(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没办理),亲戚一处,我家一处,但现在亲戚向我家要我家的这处回迁房,说是他们的,弄的挺不愉快:(我想问问律师,如果房子不卖了,可不可以?怎么个程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