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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829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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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几年的时候,我家有处平房,土地证是我父亲名字(没有产权证),由于工作原因,居家迁至外地,这处房子就由亲戚住着,亲戚想买下来,我母亲同意了,收了2000块钱房钱,但我父亲不同意卖,但又宁不过我母亲,最后就由亲戚住着!什么手续都没出,土地使用证的名字还是我父亲的,没变更。

去年房子拆迁,增加面积后分到了两处回迁房,增加面积钱是我家出的。

两处房子还是我父亲的名字(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没办理),亲戚一处,我家一处,但现在亲戚向我家要我家的这处回迁房,说是他们的,弄的挺不愉快:(我想问问律师,如果房子不卖了,可不可以?怎么个程序?谢谢!

咨询者:fa117033吉林
[咨询时间:2010-03-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3-16 18:50
张宏图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要办理过户登记,你的亲戚是没有取得产权的,你的房子不卖了是可以的,但你们要承担违约责任 。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16 23:57
魏国鹏
我国农村的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土地证是你父亲的名字,是属于他的专有财产,你的亲戚是无权要回去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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