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劳动法咨询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8747什么是编号?

劳动法咨询

2003年我与四川省万源市烟草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是一年一签的。

直到2009年,公司改革,我们改与劳务公司签合同。

但实质用工单位还是烟草公司,今年用工单位烟草公司欲裁员,可能是我,我想问一下,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如果被裁,这个补偿该如何计算?补充下,今年还没签合同,但是一直在上班,并且一月二月的工资都已经领了。

谢谢您的帮助!可能您小小的回下我的问题,会给我莫大的帮助。

补充说明:
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是怎么计算这工资的?
咨询者:fa116868四川
[咨询时间:2010-03-14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3-14 14:01
殷国丰
你可以要求劳务公司2009年提供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今年两个月工资二倍的赔偿。 还可以要求四川省万源市烟草公司提供从2003年到2009年6年期间6月的经济补偿。 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精诚专勤,助您维权!殷律师QQ:386179688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14 14:45
魏国鹏
1.公司裁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公司今年,没有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3-14 14:46
程向云
您好,如果裁到你,公司要为你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今年没有签合同的还要工资的双倍赔偿。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3-14 18:11
张宏图
你可以得到 一个月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15 09:12
1、209年补偿一个月。
2、今年未签劳动合同,按双倍赔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