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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故咨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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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7039什么是编号?

车祸事故咨询责任!~

2012年1月8日时,我弟弟驾驶车辆正常行使,从对面行使一部夏历逆行与我弟的车面对面相撞,我弟弟的车上还有一个朋友坐在副驾驶位置。

我弟弟头部有一厘米长的口子,其朋友脸上有多处伤痕。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分,我弟弟有没有责任,对其朋友有没有责任? 谢谢。

咨询者:fa316343辽宁
[咨询时间:2012-01-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炜律师
[地区:湖北-黄冈市
手机:13607251633
积分:193
]
回答时间:2012-01-10 19:50
张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作出。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在你弟弟无任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方逆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对方应为全责。乘车人在车辆行驶中,无任何干扰驾驶或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乘车人无责任。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2-01-11 06:29
孙喜春
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交警认定,不能靠咨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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