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时间居住该房屋的人不一定就享有产权,房屋的产权应该由房产证指示的人享有,可以要求其退还房子,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别人拥有1953年的房产证 现要要求居住该房屋几十年的人退还房子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