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人和未婚女人同居近三年并且有了孩子并且孩子已经出生一年了。
但是男方还没有离婚。但是男方还没有离婚在孩子出生以后男方开始供给生活费可是后来男方开始厌倦女方并且殴打女方不供给孩子所需的生活费。
这样的情况造成犯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