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2006年通过村小组集资购买了集体产权的连体别墅。
2008年5月准备装修拆除部分墙体时,,发现许多地方存在偷工减料,如外墙8公斤左右重的墙砖已经开始陆续掉落,威胁着业主和行人的生命安全。
最为严重的是施工方把框架结构的房屋用砖混结构的施工工艺建盖,致使房屋主体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框架结构房屋变成了砖混结构房屋,我查询了相关的规范资料,这样施工的结果将使房屋的受力顺序不明确,无形中降低了房屋的抗震等级,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说房屋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偷工减料工程。
虽然房屋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施工,并由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监理,最后在建设局通过了验收备案,但工程与设计图纸和国家的规范标准存在较大出入。
2009年我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将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但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用验收资料中的建设局公章证明房屋是合格的,我虽然有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证明房屋不合格,但法院采信了建设局的验收公章,当然是我败北。
因验收资料中有个重大问题:监理公司建议施工方采用先砌墙后浇框架(砖混结构的施工工艺)的方法施工框架结构的工程,这是个省时、省工、省料的偷工减料做法,因此监理公司是偷工减料的始作俑者。
为此我要求建设局针对存在的问题撤销工程的验收备案,但由于种种原因(设计单位为建设局的下属单位,监理公司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是建设局的退休职工,验收备案审查是建设局的质监站。
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是责任主体单位)建设局拒不撤销验收备案就不难理解了。
现在两年的有效起诉期将到,我如何迈过这道坎,我该如何索赔,请好心律师给予帮助,万分感激!我自己曾在去年4月上诉过败诉,除我前面谈过的建设局公章制约外(法院只确认建设局的验收备案公章),此事还有一复杂因素,我的房屋属集体产权房。
房屋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是由村小组代表业主与施工队和监理公司签订的。
现我已向云南省信访局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投诉建设局的验收备案公章问题,正在处理中。
问题较为复杂,请律师支招化解建设局的验收备案公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