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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5783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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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来自北京朝阳区,我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20年(是办事处下属的幼儿园工作,属于国办民营性质),签订的是聘用合同,最近因为与单位领导发生了口角致使我无法在幼儿园工作,从2007年到现在只签订了两次合同,(之前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最近一次签订的一次合同还有半年到期,我觉得单位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请问,如果我辞职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咨询者:fa315256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0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1-07 16:32
赵江涛
您好:
可以索赔。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1-07 17:01
牛国荣
你应向单位提出要求在你的合同期结束后,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拒绝签订时可要求单位承担双倍工资赔偿金.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但你主动辞职不能得到赔偿.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1-07 17:24
刘子若
你不应当主动辞职,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宋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1613
]
回答时间:2012-01-08 16:16
宋娜
你好!

合同到期后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不要主动辞职。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宋娜律师
免费咨询热线:18600059613 13269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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