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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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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5760什么是编号?

请求援助

2006年来苏州找工作,因本人身份证丢失,用自己妹妹的身份证找了份工作,在一家日资企业做操作工。在2010发生一次工伤事故,公司按法律程序做出工伤鉴定赔偿,但要求在合同终止时才能领取到赔偿金。前些天合同到期,又跟公司续签了合同,签完后公司发现我使用的不是本人身份证,要求本人自动离职。

请问:一,我还可以要回我的工伤赔偿金吗?

二,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我能领取失业金吗?

三,我所交的社保能取出或是转到自己的名下吗?

咨询者:fa315222江苏
[咨询时间:2012-01-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1-07 14:11
路光亮
当然可以,建议你委托律师,争取最大利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8
]
回答时间:2012-01-08 18:16
刘建平
可以拿到工伤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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