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病已经好了,但是拒绝出院,属于人为扩大损失,是有过错的,法律规定受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你的责任。由于你不是受害人,你无法起诉对方,你现在有权拒绝赔偿损失,你直接应诉就行了,在诉讼中拒绝赔偿对方提出的不合理的请求,即应该出院而拒绝出院以后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是别人老欺负我!在我的忍耐压住一段时间!
但后来!实在太憋气了!就无耐的拿了一把水果刀把他给捅伤了!
伤的部位勒巴小肚!
当天我家就去医院给他看病!可是过了一个星期!并无大碍!但不知道医院怎么了!就是不让他出院!不知道他给院长什么好处了~这分明是额人吗?
现在我家也不想拿钱给他家了
所以我想起诉他家?不知道有多少胜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