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你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你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魏国鹏律师于 2010-03-07 22:3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一款 第(二)(三)项 是什么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