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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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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5280什么是编号?

谢谢你了

2009年7月7日下午五点在医院检查b超和胎心医生说一切正常,并让办理了住院手续,6点护士检查孕妇胎心说胎儿已经死在孕妇腹中了,请问下医生有责任吗,这个事情算不算医疗事故,现在胎儿已经被取出来了,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律师给指条路???在这里先谢谢你了。

咨询者:wv000668湖北
[咨询时间:2012-01-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1-05 20:40
魏国鹏
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饶太益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107100208
积分:4886
]
回答时间:2012-01-10 12:54
饶太益
你好,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全权处理。按照医疗过错来打的话,赔偿数额更高。
如何打医疗纠纷官司,有两种途径,不同的途径,对患者最终的赔偿数额打有不同。
本律师上个月就接了一起与本案类似的医疗纠纷,大致的案情是,省人民医院在手术将患者的腹部切开后,又没有为患者做手术,导致患者最后死亡。
关于做鉴定,也是一个技巧性问题,有两种鉴定。如果你现在单方提出做鉴定,鉴定后,医院肯定还会申请重新鉴定的,这样一来,在鉴定问题上就会耽搁患者很长时间。
对此,律师有办法让本案只需做一次鉴定即可,而且双方以及法院都认可。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电话15107100208。QQ:44745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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