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85012什么是编号?

劳动法问题

我从2008年7月到公司上班,2011年6月结婚,当时我28岁(应算晚婚)。我问公司要婚嫁公司说只有3天婚假,没有晚婚假!但是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 明明写着晚婚应该增加7天休假。

请问1.公司算不算违反了法律法规??

2.我能不能按照劳动法写的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辞职??

3.公司是否应该按照劳动法给予我上班3年(给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咨询者:fa314275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0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2-01-04 23:39
孙湖
要是 有这个 规定的话应该 是 违章的, 但是 你不可能 应为这个而能辞职 ,辞职 是 需要法定理由的 所以 经济补偿也不用说了 要是 不明白的话 可以 给我打电话 给你 详细的解释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1-05 09:40
赵江涛
您好:
违法,注意时效,及时维权。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