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南大学荣昌校区的学生,由于学习原因和同学一起在外租房住,住了半年了,最近由于不小心下水道堵住了,而且漏水漏到了楼下居民的房间且打湿人家的地板,我们刚开始也不知道情况,知道后马上找人疏通了下水道,然而问题仍没解决,才发现房屋本身的防水措施没做好,现在楼下要求赔偿损失,我想请问,应该由我们赔偿还是房主呢?(我们所签订的合同上有注明,房屋问题应由房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