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依据证明的内容等确定,建议面询律师。
律师您好:
我库房有一个客户由于不支付车辆延迟费用问题,司机将从我库提走的货物拉跑,于是该客户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该客户自己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为某年某月某日,由该物流公司指派这几辆车从我库提走的该客户的多少吨货物,我库在认为只是证明提走多少吨货的情况下,盖了章。
但最近该物流公司的代表律师来我公司,说明我们并不能证明是该物流公司指派这几辆车提的货,而且这几辆车不是该物流公司的车,是该物流公司联系的私人车辆,这几辆车的司机也已将该客户告上法庭(车辆延迟费用问题),所以要求我公司在出具一份证明,证明我公司之前出具的证明是该客户书写的,而且不能证明是该物流公司指派的这几辆车,我公司与该物流公司没有业务往来,我公司鉴于情况,出具了证明。
我想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对我公司有什么影响和麻烦吧,盼望您尽快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