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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在法庭可以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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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4473什么是编号?

这样在法庭可以胜诉吗?

我是在结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却是在婚后以共同所有办下来的,房产证上有登记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子一定要分给我老公一半吗? 如果我有合同和付款凭证证明是我婚前购买 这样在法庭可以胜诉吗?

咨询者:wv000440山西
[咨询时间:2012-01-0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1-03 14:18
魏国鹏
属于共同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万隆律师
[地区:湖北-黄冈市
手机:13409941975
积分:2332
]
回答时间:2012-01-03 15:41
万隆
登记到你丈夫名下,可以视作一种赠与。
所以常规还是认为是共同共有。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1-03 16:41
殷国丰
一般都应认定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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