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到当地居委会要求指定4个儿子中的其中一个为老人的监护人,如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老人的监护人确定后,由监护人管理老人的财产,如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甚或监守自盗,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刘群律师于 2012-01-03 14:2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老人有4个儿子,但是各自都分家了(老人和老三过(老三已结婚有一子共三人都傻)顺便照顾),但是拆迁后老四把老人及老三接走并拿着他们的全部财产及相关证件,之前接走时老人正常,现在老人都意识不清,不认识人了,但是老人的财产只有老四知道,兄弟问老四给多少钱,老四不说,说以后老人及老三一家的赡养及监护还有全部财产都归他,其它兄弟不用管,我们想照顾老人并轮流照顾,但是想把老人财产公证,以便以后再出现问题,可是老四现在什么都不说?我们应该怎么处理此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