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五姐妹,母亲已去世.父亲再婚十多年,继母的养女未与父亲有抚养关系.五年前,我姊妹出资购买了我父亲租赁的公房.房主为我父亲.我继母在嫁给我父亲后,她名下的一处住房拆迁,获得拆迁款12万元.2008年我父亲去世.我们向继母明确不放弃继承权.因我两个妹在国外,无法及时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现想办理遗产分割的事宜,遇到如下问题,向您求教:
1 我们申请遗产继承的时效是否过期?
2 我父亲的遗产包括哪些? 是否包括继母的差遣款中的应得部分?
3 我继母的养女是否有继承我父亲遗产的权利?
4 我们与继母如何分配我父亲的遗产?
5 目前我们想卖掉我父亲的房子,如果我继母不愿搬出,我们是否有权要求法律介入?或,她是否可以强行不搬?
6 如果我继母去世后,未留任何遗嘱,她的养女有何继承权?
7 我母亲生前有另一处房产.母亲去世后,租赁人为我妹妹.后在我父亲再婚后,我妹妹出资购买了此房.我父亲对此没有书面的不同意见.我想知道此房产是否也属于我父亲的遗产? 是否属于可分割的遗产范围?
8 我妹妹是否可以在所住国的中国使馆办理遗产权的委托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