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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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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428什么是编号?

合伙协议

我们煤矿原来由三位合伙人投资,因投资的需要,需要另吸收一名合伙人,在2005年5月,签定了一份由四人投资 的合伙协议,但是在协议未,签字盖章处,张三签了字,但盖的章却是李四的,而王五却只是签了字,并未盖章,其他两位既签了字,也盖了章,请问这份协议的效力如何 ,是否有效。

王五现在来主张该协议有效,是否有道理?

咨询者:fa116262云南
[咨询时间:2010-03-05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3-05 08:01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中国法律以签字为准,盖章并不是必要条件,除非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因此该协议是有效的。
戴长洪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311003088
积分:1669
]
回答时间:2010-03-05 08:09
戴长洪
本案需要看合伙协议中是否约定了协议生效的条件,如果没有,合伙协议各方签字即生效.
王瑞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901241847
积分:80
]
回答时间:2010-03-05 09:40
王瑞
当然有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05 09:48
该协议是真实有效的,因为签字就已经生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5 11:41
魏国鹏
合伙协议变更不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也是生效的。
关于签字问题,法律规定只要签名或者盖章均可,张三签字了,盖章是李四的,不影响张三签字的效力。王五签字就可以了,不需盖章,其他两位已经签字了,合伙变更协议是有效的。王五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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