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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与朋友于2009年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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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与朋友于2009年06

男友与朋友于2009年06月04日晚上十点出去接人,喝了不少酒,在零晨三点的时候与朋友开玩笑过火导致朋友不开心,用空酒瓶子打伤男友的头部,血管短了一根严重失血并逢了35针,医生说:“有可能破相”!现仍然住院,每站起来头部都会头晕!现在所用的医药费3000多元都是伤者给的,出院后最担心的是他的头部会留下什么什么后遗症,也担心他破相后给他带去的不良印相!根据上述原由我们可以跟伤者要求多少的赔偿呢?

咨询者:wv000270山西
[咨询时间:2012-01-02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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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2-01-02 10:37
魏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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