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两位热心的律师,我当时也想起诉他们,我回家就拿出了购房合同,见上面有一项“如果出卖方在270天内未办理房产证,下面有两个选项,一是从违约之日起,由出卖方按房款的一定比例缴纳违约金;另外一种就是买房退房”,当时签合同时,看了条款,先签的字,后来,售楼员才填的选项,也没在细看,你想,谁买房是为了退房呀,所以现在我们起诉是不是处于不利地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