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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聘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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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338什么是编号?

咨询:聘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公司只跟我签聘用协议(聘我为部门经理二年,工作5个月了)没签劳动合同,公司单方毁约,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咨询者:fa116119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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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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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03 12:12
殷国丰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聘用协议是双方意思一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聘用协议实质上仍为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单方毁约,要要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你在该公司工作5个月了,有权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北京殷国丰律师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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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长洪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311003088
积分: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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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03 12:30
戴长洪
1、本案中聘用协议即为劳动合同。公司单方违约终止聘用协议,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做出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戴长洪律师于 2010-03-03 15:5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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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0-03-03 18:20
牛国荣
你与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协议,根据该协议内容确定为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单方面毁约属于违法行为,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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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03 20:05
魏国鹏
你好王女士,你可以得到5个月工资的补偿。
聘用协议是双方依据协议形成的合作关系,地位是平等的。劳动合同是管理关系,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这是二者的区别。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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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10 22:46
张宏图
聘用协议实质上仍为劳动合同。
聘用协议是双方依据协议形成的合作关系,地位是平等的。劳动合同是管理关系,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这是二者的区别。
有权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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