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1月起诉医院先后两次做了医疗事故鉴定都为四级医疗事故,但我不服现在又申请做伤残鉴定,听人说做医疗过错鉴定要赔付的相对多些,但是我的律师说我不能做医疗过错鉴定,说是在侵权法颁布之后,如果我做了伤残鉴定为10级那么和四级医疗事故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