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8个孩子(按性别年龄如下称呼):女1,男2,女3,男4,男5,女6,女7,男8。
最早有50平米住宅+院子,后来女3在80年一次性支付给男3000元,去别处盖房并落户,所以只有男2,女3,男5,男8这四人与父母居住。
在90年代将原有的50平米住宅翻建成150平米住宅。
1999年父母去世并未留下书面遗嘱,但是生前曾多次向子女以及邻居说明此住宅如果拆迁由男2,女3,男5,男8(子女以及邻居都已经默认)。
2006年男2,女3,男5,男8四人又将这150平米翻盖为全新的3层住宅。
目前只有最为原始的50平米时期的地契一张,为父母所有。
请问拆迁之后,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