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结婚有一年了想双方凑钱再买个大房子。
如果我把婚前的房子卖了,拿这钱去买另外一间房子,想请问,在最新婚姻法来说,我卖掉这房子再去买另外一个房子,我要如何操作,过程要注意什么,保留什么证据,以后不幸要离婚或分割财产,这笔钱还会是我的?
如果说我把卖完所得的钱给妈妈,到时买房的时候由妈妈的银行帐号还钱,保留此小票,房子写我和先生的名字,以后如果不幸分割财产,由我妈妈所出的这一部分用于购房的钱(或房子的这一部分)还会是我的吗?
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