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有一个案件,一审裁定不予受理,二审裁定应该先去申请裁决,申诉后仍维持原裁定.后来我去申请裁决,主管部门又作出了不是裁决受理范围,不予受理的裁定.请问,我应该先进行行政诉讼,还是拿着不予裁决的决定直接找法院,请求确认法院裁定错误.我能否要求法院赔偿我因为裁定错误所产生的损失,如诉讼费,
误工费,路费等等.(根据相关法规,确实不是主管部门裁决受理范围),我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