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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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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0492什么是编号?

主合同变更了

律师们好!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抵押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协议更改了主合同,即:将“一次还款”改为“分期还款”。

请问:(1)这样做合适吗?其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2)抵押人可以不继续承担担保吗?其法律依据是 怎样的?;

(3)此类问题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4)抵押人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大家!

咨询者:fa309960广东
[咨询时间:2011-12-2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26 11:04
陈晓云
如加重了抵押人的担保责任的,抵押人对加重的责任不必承担。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二十四条 【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五)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2-26 11:19
邹兵
如加重了抵押人的担保责任的,抵押人对加重的责任不必承担。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2-27 11:57
吴君瑜
加重了抵押人的责任,又没取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可以解除担保。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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